国家税总局党委召开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 全国税系统第一期县级税局长轮训示范班开班 2024年第一期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外代表人士“同心筑梦”活动在京举行 经济日报: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展国家税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局 版权所有:国家税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局 新ICP备09002910号 地址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山区青年路397号 邮编:830000 纳税咨询电话:0991-12国家税总局 4月15日 16:24 来自微页版 #税助展向新而进##税收服高质量展# 【税收宣传月 进车站进机场 “税宣流动课堂”伴出行】今年4月是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,各地税部门围绕“国家税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局关于送达税事项通知书(限期缴纳税款通知)的公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,现对我区2024年4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《事项通知书》(税一稽税通〔2024〕121号),自公告之日起至法律规定期限届满,即视为送达。 附件:《事项通知书》税一稽税通〔2024〕121日前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总局纪检监察组、广东省监委对国家税总局广东省税局原党委书记、副局长胡金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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